石家莊南華孫乃樹:授權與制度建設
南華公司是一個總體授權,包括我本人也是被授權的。南華公司在發(fā)展初期拿下了品牌的多個區(qū)域的經營權。從2007年到2011年,通過幾年的努力,我在所屬的各個區(qū)域市場都成立了法人公司。這六個區(qū)域的老板以前都是為南華公司打工的。因為有能力,人品好,南華公司就給予了其相應的股份,讓他們成了區(qū)域公司的老板。我和他們之間變成了股東與股東的關系。
雖然我也是各個公司的股東,而且是大股東,但是我的權利不是絕對的。他們也會給我授權。例如,各公司一次性使用資金超過200萬元,我沒有這個權利。同時,各個老板在授權范圍內可以支配資金用于購置房產,車輛等。所以,一個公司的管理方面,逐級的授權是非常重要的。職位與權利是相輔相成的,職責是清晰的。
有了授權之后,公司的制度建設一定要完善。只有公司制度完善的基礎上,授權才能更有效。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不可預測性,尤其是一些突發(fā)的事情,就要在授權與制度相互配合,才能做好。為了更好地解決好突發(fā)的事件,南華公司有一個簽呈制度。例如,賣場的一個場地,需要10萬元的費用。如果按照流程走手續(xù),可能就失去了機會。這時候,我們就用簽呈制度來處理。首先是電話溝通,溝通達成一致意見之后,馬上著手處理。事后,必須要補辦一個文字性的手續(xù),財務才給予批準。月底之前,財務報表出來之前,簽呈手續(xù)必須齊備。因為,財務人員只認簽字的文件,口頭協(xié)議一律無效。
所以,只有授權,沒有特殊情況的處理機制,代理商的經營將遇到很多的問題。
網站編輯:朱禹韜 雜志編輯:朱東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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