廠家給代理商定銷售指標要實事求是
有些廠家有自己的小算盤。給代理商制定的銷售指標一般要寫在廠商合同中,高指標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。完成指標后公司給以一定返利(以貨物或者現(xiàn)金的形式獎勵給代理商)。超額完成越多,返利越大。如果指標定的過低,廠家的間接成本就會上升。所以有些廠家就以為越高越好,反正風險在代理商處嘛。
自以為聰明,認為指標越高越好,單方面拍腦袋定任務,其實不僅害了代理商,也害了廠家自己。
在制訂年度營銷方案和銷售目標時,如果沒有與代理商進行面對面地有效溝通,憑主觀臆測制定銷售目標和方案,營銷方案就不會得到代理商的認可和有效執(zhí)行。因為連代理商都認為你廠家自己都不相信,沒根據(jù),憑什么他愿意執(zhí)行?
比如,好多企業(yè)會上發(fā)出“大躍進”口號,“我們要二年進入行業(yè)前五,三年內(nèi)進入行業(yè)前三甲”,“我們?nèi)陜?nèi)銷售額要翻番”,“明年增長率要超過50%”等等,動則就是增長百分之四五十。那代理商就要問了:你根據(jù)什么比行業(yè)增長這么多?有什么支撐?這種指標廠家自己自信嗎?是不是在耍我們?我們憑什么被你耍?
毫無疑問,高指標的直接結果往往就是達不到預期目標。因為脫離了現(xiàn)實基礎,高指標就如同空中樓閣,看著好卻夠不著。這樣一來就會造成幾種不好的結果:一種是代理商覺得反正完不成,就不把你的計劃當回事,做不到就做不到吧,做到什么程度就算什么程度,結果就是擺出一副“死豬不怕開水燙”的架式,或者我糊弄你先簽協(xié)議,完不成再說,大不了不代理了,愛咋辦咋辦。
對于企業(yè)來說,目標達不到就等于規(guī)劃白制定,以后再制定銷售任務就沒有說服力;另一種結果是反正我是制定了這樣的指標,代理商做不到就不給獎勵政策和返利返點,或者削減地盤,甚至取消代理權,這樣反而會讓代理商失去信心,沒有忠誠度,不敢投入或者不去用心做市場,廠家也會由于片面考核銷售指標而失去本來還比較優(yōu)質(zhì)的客戶。此外,下達高指標的銷售任務,帶來消極的后果還有虛假繁榮,有的代理商為了完成這個指標,進了好多貨,最后都成為倉庫里的庫存,越積越多賣不出去,直接損失是代理商,間接傷害的卻是廠家的利益。比如代理商只能完成20%的銷量增長,你給他定了30%,代理商貨沒少進,庫存大了,賣不出去,而廠家一看目前的出貨額多了,就會制定更高的指標。結果就會造成惡性循環(huán),庫存越積越多,最終拖垮代理商。
廠家這種給代理商壓高指標的做法,根源還是在于有些廠家對代理商的價值認識不足。有的代理商銷售規(guī)模小,是因為地盤小,其實在當?shù)匾呀?jīng)做的非常優(yōu)秀了,結果由于片面看重銷售額,就去找第二個客戶,回過頭來卻發(fā)現(xiàn)第一個客戶其實很優(yōu)秀但悔之晚矣。因為代理商的切換都是代價不菲的。另外,有的區(qū)域確實是很難做的,市場基礎不好就需要慢慢打基礎,要培育市場。如果廠家對銷量要求過高,就會急功近利,竭澤而漁。
廠家在給代理商制定增長指標時,還是要實事求是,做到有根有據(jù)。
在制定銷售任務時,要做一系列的調(diào)研,確定是否可行,是否合理,是否有根有據(jù),是否考慮了政策、環(huán)境、市場變化的因素,是否考慮了代理商現(xiàn)有的基礎。你的資源能支持多大(產(chǎn)能、產(chǎn)品力、品牌力、服務保障、推廣資源),是不是有足夠的投入等等,都要做到具體、實際、可行、可衡量。建立在這樣基礎上,最終確定的銷售指標會取得雙贏的效果。表面上看似乎增長少了,但如果少犯錯誤,穩(wěn)扎穩(wěn)打,廠家發(fā)展幾年算下來,可能增長不菲,而且是健康良性的。
?。ㄘ熅?趙志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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